为进一步明确畜牧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畜牧技术推广工作责任,加强农技队伍建设,激发畜牧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构建新型畜牧技术推广体系,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特制定兰考县畜牧技术推广人员责任制度。
一、服务原则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与每位技术指导员分别签订技术指导服务责任书,每位技术指导员与其指导的科技示范场户分别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2、根据所在服务的示范场户显著位置公布包干的技术人员,实行姓名、职称、服务电话、办公地点“四公开”,督促深入场户,方便养殖场户咨询。
二、县级首席畜牧技术推广专家
(一)职位设置
首席畜牧技术推广专家按我县主导产业实际情况设置岗位,由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的技术人员担任,具体由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聘任。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掌握畜牧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畜牧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技术水平过硬,业绩显著,为本地、本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3、具有丰富的“三农”工作经验,从事畜牧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大学以上学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善于开拓创新。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三农”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当地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重大农业决策提供科技咨询。
2、根据我县畜牧业发展、市场需要和农民生产生活等源头性需求,研究提出本地区畜牧科技推广计划方案。
3、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畜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确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要措施。
4、通过农业信息网、农技110、农民信箱等,为农民提供相关科技信息,解答各种畜牧业技术咨询。
5、培养和培训本领域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科技示范户等,解答技术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
6、组织或参与畜禽养殖技术标准的制订,按照“标准”研究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模式图,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根据产品准出、市场准入及产地可追溯等畜产品监管制度的要求,研究提出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搞好养殖场档案记录。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开展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每人每年12天的培训要求。
2、及时答复农技110、农民信箱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3、全年下乡(镇)、村、户时间不少于50天,完成年度业务分折报告和课题调研报告各1篇以上。
三、县级畜牧技术指导员
(一)职位设置
畜牧技术指导员职位包括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除首席畜牧技术推广专家的其他所有养殖技术推广职位。
(二)任职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公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了解畜牧业科技发展动态和市场需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有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
3、专职从事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1、协助首席畜牧技术推广专家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业技术推广计划,完成首席畜牧技术推广专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2、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宣传推介,开展标准化生产。
3、组织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科技示范户按照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及生产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搞好养殖档案记录。
4、联系、指导若干个科技示范户,开展生产调研、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及时解答养殖户、农民提出的各类技术问题。
5、掌握全县的生产情况,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四)主要量化工作指标
1、年主持或参加1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示范的实施,组织1项以上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
2、建立稳定的畜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3、组织或参与组织4期150人以上畜牧技术培训,4期畜牧业科技示范户现场指导会。
4、全年入乡(镇)、村、户时间不少于80个工作日,入联系户平均不少于5次。
5、对农技110、农民信箱的技术咨询,答复率达100%。
6、发布有较高质量的畜牧信息15条以上,年度业务分析报告1篇以上。